2
原材料采購規(guī)范-膠體石墨粉劑
1、總則
本采購規(guī)范適用于電纜外導電層用膠體石墨粉劑的采購。
2、技術要求
2.1 材料
由天然石墨制成的高分散性、不粘結的干石墨微粉。
2.2 外觀
灰黑色帶有金屬光澤的粉末。
2.3 膠體石墨粉劑應符合表1要求。
表1
指標名稱 | 指標 | ||
#00 | #0 | ||
水分 %≦ | 0.50 | 0.50 | |
干石墨粉純度 %≧ | 99.00 | 99.00 | |
石墨灰份 %≦ | 1.00 | 1.00 | |
PH值 | 6—7 | 6—7 | |
顆粒度 | ≦1.5μm % ≧ | 90 | |
≦2.3μm % ≧ | 90 | ||
3、試驗方法
3.1 石墨粉中水分的測定
稱取樣品1~2g(稱準至0.0002g)于已知重量的瓷坩堝中,置于105~110℃的烘箱內干燥1.5~2h。取出放在干燥器內冷卻后稱重。
石墨中的水分按下式計算:
水分%=(m-m1)/m*100%
式中:m1——干燥后石墨粉的質量g
m ——樣品質量g
3.2 干石墨粉純度測定
將測定水分后的樣品(3.1)連同坩堝入馬佛爐內,于800~850℃灼燒6h左右。取出于干燥器中冷卻稱重。
石墨純度按下式計算:
純度%=(m1-m2)/m1*100%
式中:m2—灼燒后殘渣質量g
3.3 石墨灰分的測定
用100%減去石墨純度的測定值,即得石墨灰份。
3.4 PH值得測定
稱取試樣5g(稱準至0.1g)于400毫升燒杯中,加100毫升蒸餾水置于電爐上加熱煮沸,過濾后冷卻至室溫,然后按PH計的使用方法確定。
3.5 顆粒度的測定
800倍生物顯微鏡,載玻片,(2+1)丙三醇溶液把石墨粉少許沾在干凈的載玻片上,用丙三醇溶液一滴作擴散劑,然后按顯微鏡的使用方法。
3.6 鉬的測定
制備10%氯化亞錫溶液:稱取10gSnCl溶于100ml2mol/L的鹽酸中。稱取0.2g樣品于100ml燒杯中,加入15ml硝酸在低溫加熱至沸,小心蒸干至不冒煙,取下冷卻,加15ml鹽酸,加熱至沸3~4min,加入30ml水,至沸,取下過濾于200ml容量瓶中,用熱水洗滌燒杯及過濾渣數(shù)次,冷卻,稀釋至刻度。吸取100ml濾液于125ml錐形分液漏斗中。
加入3ml硫氰酸鉀溶液(50g/L),搖勻。加入3ml氯化亞錫溶液,搖勻,加入10ml異戊醇,振搖1min,靜置棄去水層,有機相新呈紅色不得深于標準。
標準是取0.01mg的鉬于125ml的錐形分液漏斗中,加入3ml氰酸鉀溶液(50g/L),以后與樣品作同時同樣處理。
3.7 鐵的測定
吸取上述濾液10ml于比色管內,用鹽酸溶液(15%)或氨水溶液(10%),將溶液的PH值調至2,加入1ml抗壞血酸溶液(20g/L),5ml乙酸-乙酸鈉緩沖溶液(PH4.5),加入鄰菲羅啉溶液(20g/L),稀釋至25ml,搖勻,放置15min,新呈紅色不得深于標準。
標準是取0.02mg的Fe于比色管內,以后與樣品同時同樣處理。
4、檢驗規(guī)則
4.1 供應商應保證所有出廠的膠體石墨粉劑均符合本規(guī)范要求,且每桶每箱包裝中都附有合格證。
4.2 檢驗取樣按包裝件數(shù)的5%取樣,笑批量時也不得少于兩個包裝件,將取樣得的試樣混合均勻后分別裝入兩個清潔的取樣袋中,袋上注明產品名稱、批號、型號和采樣日期。一袋檢驗,另一袋保存三個月備用。
4.3 如果檢驗結果中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規(guī)范,應重新雙倍取樣進行復檢,復驗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規(guī)范規(guī)定,則整批膠體石墨粉劑不能驗收。
5、包裝、標志、運輸和貯運
5.1 膠體石墨粉劑應用內襯塑料袋的纖維板桶包裝,瓶裝或袋裝。每桶每袋凈重0.5kg、1.0kg、10kg、15kg、20kg等。
5.2 膠體石墨粉劑包裝桶或包裝袋上映貼有牢固標志,注明;供應商名稱產品名稱、型號、凈重和批號。
5.3 膠體石墨粉劑應用箱體的運輸工具運輸,嚴防受潮和淋雨,輕裝輕卸以免破損。
5.4 膠體石墨粉劑貯存在陰涼干燥通風處,避免露天存放。
6、其他
6.1 材料在被接收前將按照本規(guī)范進行檢查,產品如有不合格,在與供應商討論后此材料將被拒絕接收并返回給供應商,產生的費用包括運輸費用在內應由供應商承擔。
6.2 我們保留對于按照材料訂單多付的材料暫不付貸款的權利,直到這些材料的數(shù)量與下次訂單相一致時為止。
6.3 供應商必須在合同中保證保持穩(wěn)定的材料內在質量,為并不是特別地針對這個規(guī)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