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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4日舉辦的全國消協(xié)法律與理論研討會上,家電企業(yè)和相關專家呼吁制定統(tǒng)一的“產品責任事故處理條例”,或出臺“產品事故案件審理”的司法解釋,規(guī)范產品事故的處理程序以及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目前,較大的難題在于我國的產品尚無權威的事故認定機構,并且特別有效規(guī)范的事故處理辦法也有待完善。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美國早已有了“Product Reliability Law”來規(guī)范類似事故的處理程序及相關的受理機構。任何消費者在產品使用中受到損害,包括人身及財產的方面,均可依據該法對有關銷售商進行訴訟,進而追溯到最初源頭----制造商。因為產品的設計及生產必須符合該法的有關要求才被視為履行了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而如何判斷產品已經符合各方要求,則成了銷售商,進口商,制造商及有關社會團體最為關注的問題。
實際上,產品貼有NRTL認證標志,則有關方面被視為履行了相關的法律責任。比如MET認證標志,UL認證標志等(NRTL)國家認可實驗室頒發(fā)的標志,均為全美AHJ所認可。但是這些認證標志必須可靠地存在于產品的使用壽命中,否則也很難完全免責。
這里分享一個發(fā)生在深圳某個燈具廠的真實事例。
深圳市觀蘭鎮(zhèn)某生產工藝性臺燈的工廠,有某L認證標志,產品銷售到美國市場。一用戶在喝醉酒后深夜回家,由于極性插頭方向不匹配,插電時握著插頭的手被電擊了一下,雖無生命危險,卻被震出了一身汗。事后,該用戶入稟法院要求巨額索賠,控訴產品沒有正確使用方法提示導致其被點擊。但銷售商堅持產品彩盒上有正確的說明“插電時寬窄片一定要匹配的”等字樣是滿足美國ANSI/UL標準?蛻粜Q沒人會收藏彩盒,除了彩盒以外,產品本身其他地方都沒有正確提示。法院經過咨詢某L認證,確認產品符合標準要求,但客戶受傷害是既成事實,并且沒有理由要求客戶永久性保留這種彩盒。最后,法官各打五十大板,令銷售上賠償用戶的索賠額的一半。
當然,這邊錢最終還是出在工廠身上。平白無故吃了一回“啞巴虧”,后來這個工廠不管客戶要不要極性標貼,每個燈具插頭都貼一張標貼。
從以上實例可以看到,法官的判決或多或少已經有主觀的判斷在內,但是站在人權的角度上來看也情有可原。不過,有了認證,對客戶、制造商、銷售商還是有保障的。
安全有保障,Safety is met!
